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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2019年度城镇职工基本医疗、工伤、失业、生育保险(就是我们简称的“四险”)缴费基数申报工作开始啦!
什么时候申报“四险”缴费基数?
2019年9月1日至2019年10月31日
用人单位请在规定时间进行缴费基数申报。
未按时完成缴费基数申报的单位,单位的增减变更和待遇暂停,待完成申报后,恢复正常。 “四险”缴费基数如何确定?
医疗、生育保险实行西安市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核定缴费基数上下限
工伤、失业保险实行陕西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核定缴费基数上下限
从10月起用人单位各险种缴费基数等于职工个人缴费基数之和。
医疗、生育保险缴费基数确定:
职工个人缴费基数以2018年本人实际收入作为缴费基数。
个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高于17949元的,以17949元作为缴费基数;
个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低于3590元的,以3590元作为缴费基数。
工伤、失业保险缴费基数确定:
职工个人缴费基数以2018年本人实际收入作为缴费基数。
个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高于15603元的,以15603元作为缴费基数;
个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低于3121元的,以3121元作为缴费基数。
退休人员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计入基数以2019年1月调整后的基本养老金为准。
在人事代理机构参保的灵活就业人员的缴费基数,可按照3590元或5983元确定。
如何申报“四险”缴费基数?
用人单位到缴费基数申报窗口拷取参保数据及企业端,或者从社保经办网厅下载参保数据及企业端。
企业端中个人缴费基数申报中“上年月平均工资”项必须按照个人2018年度月平均工资(非缴费基数)如实填写。
只有在职人员的参保单位,可在社保经办网厅直接申报2019年度“四险”缴费基数(无需在柜台申报),同时按照缴费基数申报文件中要求的相关资料留档保存备查,以便稽核、税务部门核查。
网厅申报后须检查缴费基数申报信息是否导入成功,注意反馈信息。
有退休人员的参保单位,可在社保经办网厅上传单位及个人相关数据,上传之后携带缴费基数申报相关材料到经办窗口进行申报。 “四险”缴费基数申报窗口
市本级: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大厦(建工路28A)三楼大厅。
其他各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将设立缴费基数申报窗口,集中对所属参保单位开展基数申报受理工作。 “四险”缴费基数申报哪些内容?
用人单位按照2018年度本单位工资总额、职工个人月平均工资收入及2019年退休人员养老金发放的变化情况,如实填报《西安市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申报表》和《西安市社会保险用人单位缴费工资申报花名册》,并更新客户端中单位缴费基数申报及个人缴费基数申报中“上年月平均工资”项。 办理“四险”缴费基数申报,携带哪些材料?
1、2018年度《财务会计决算报表》中的《基本情况表》或2018年度“职工薪酬”总账账簿及其明细账(未按企业会计制度设立“职工薪酬”等薪酬核算账户的用人单位,应提供反映上年职工薪酬支付情况的其他相关账簿记录和会计凭证,并出具加盖公章的书面说明。书面说明的内容应包括:每笔劳动报酬的支付日期、记账凭证号、支付情况摘要、列支科目名称和支付金额等)。
2、陕西省2019年度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申报汇总表或社保基金申报表。
3、2019年1月退休人员养老金发放明细表(不含独子费)或养老金调整变更表。
无法提供以上有关财务账目的参保单位需出具书面资料详细说明上年度单位工资总额及人员用工情况。
职工“四险”从2019年1月起按新基数缴费。
单位缴费基数申报期间停止办理增减变更、信息维护、缴费核定等业务。缴费基数申报结束后,恢复相关业务的办理。
用人单位要按照缴费基数申报要求如实申报个人工资,并标出单位“驻外”人员,填写《西安市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申报表》《西安市社会保险用人单位缴费工资申报花名册》(在客户端中自动生成,需单位自行打印)。以上各种报表必须由单位主管领导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参保单位应于本单位完成缴费基数申报2个工作日后,到缴费基数申报窗口办理人员增减变更手续,核定“四险”保险费金额,并按照核定金额到税务部门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以保证参保职工正常享受待遇。
缴费基数申报完成后缴费基数补差为负数的单位补差数据对应月份已实缴的,将补差金额直接退至待转金;如补差数据对应月份有欠费的,待该月费用实缴到账后,再将补差金额退至待转金。
用人单位认真核对参保数据盘中人员姓名及身份证号码,务必与本人身份证信息一致。若信息有误,待基数申报结束后到经办窗口进行修改。